规范售后管理服务原则,树立公司良好形象
售后服务由顾客投诉处理,投诉商品所在的楼层予以协助。最为公司应该做到最基本的原则,以减少顾客的投诉,提高公司的形象,从而增加业绩。树立顾客第一的原则;以法律、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则,以事实为依据;坚决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。
1.实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、跟踪制度,建立顾客档案。
2.一般情况下4小时处理顾客投诉,48小时解决投诉。
3.顾客投诉处应每月填制顾客投诉状况分析汇总表,并报出解决方案上报主管领导。
4.供应商不按规定解决顾客投诉,卖场部即有权从其押金中扣除,并处以当事人20元罚款,并由楼层将处理意见送达供应商。
5.同一供应商在同一问题上,一月中被投诉超过两次者,由楼面区域提出口头警告;超过三次者,由楼层提出通牒;第二月仍无改善,即令其撤出商场,扣除全部押金。
6.同一供应商被投诉累计超过25次者,商场将提取投诉基金1000元,供应商须一次交清,否则将解除合同。
7.一年中无顾客投诉的供应商,商场将授予“全年无顾客投诉”奖牌。